如歌三部曲之二:往事如歌
2021-11-27 20:51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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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内容摘要:本文通过叙述刘宏均与小学时的好朋友王建志之间曲折的故事,旨在一方面表现王建志善良纯朴的品格,赞美他们之间无比纯洁的友情,一方面用以表达笔者对自己早已远逝的无邪童年时光的深深缅怀。青春远去,无可挽留。仅采撷记忆的一片花瓣,聆听岁月深处那遥远的回声吧。

      七岁那年,父亲不知从哪儿找来一个旧皮包,朝我怀里一塞,一手拉着我出了家门,穿过七拐八扭的胡同,一直走到村东头:“去,到学校识字儿去!”他指着一排破破烂烂的土房子对我说。

      于是,我就懵懵懂懂地上了小学。

      殿南村小学的简陋,至今让我记忆犹新。我每天趴在用土坯垒成的课桌上,屁股下坐着硬梆梆的砖块,在四下里能风来风去的教室里,跟那些大我好几岁,甚至高我一头的同学们,一会儿跟着老师张圆了嘴巴念“a,o,e”,一会儿在老师的贼亮亮的目光下,往本子上用铅笔涂着带尾巴的鸡蛋、大脑袋的小蝌蚪之类的东西。等到作业发下来,我的作业本上面便往往是一排红叉叉。带尾巴的鸡蛋、大脑袋的小蝌蚪,再加上一排鲜红的小叉叉,我的作业本上便霎时“好看”起来。噢,我的圆鸡蛋、小蝌蚪,我的小叉叉!

      “我说,那个叫刘宏均的同学呀,”有一次,那个经常瞪着一双贼亮亮眼睛的女教员,终于喊出了我的大名,“你要是上课再敢捣蛋,我就让你蹲班!”她指着我的鼻子训斥道。

      “老师,啥叫‘蹲班’呀?”我不解地问。

      “哼,别人上二年级,你给我继续读你的一年级!”

      于是,第二年,我就做了本班唯一的留级生。

      开学的时候,看到别的小伙伴都兴高采烈地升入了二年级,我也曾哭过鼻子,但一个星期后,我即破涕为笑。那是因为一年级只有我一个留级生,作为一年级的孩子王,一个星期后,我即被新来的曹老师破格提升做了班长。

      我经常领了曹老师的“圣旨”,学了他的样子,在教室里背着手,悠闲地踱着四方步,将手中的小教鞭——一根细长的柳条——时不时地一挥:

       “刘卫泽,不准和别人咬耳朵!”“陈志勇,不准用袖子擦鼻涕!”“曹双彬,不准摸女生的小辫子!”“王建志,不准在课堂上偷吃东西!” ……

      “俺没吃,”我的同桌,白白胖胖如一团棉花似的王建志,有一次直着脖子向我顶嘴道。

      “我看见了!”我用小教鞭一指他的左手,“你手里还拿着馍干儿嘞!”

      王建志赶紧把手向背后一剪:“俺没吃,没吃,就是没吃!”

      王建志的猖狂激怒了我。就扔掉小教鞭冲上去,和耍赖的王建志扭作了一团。最终,我以绝对的优势缴获了王建志的那片焦黄黄的玉蜀黍馍干儿:“哼,明明吃了,还在抵赖!”

      王建志从地上爬起来,馋巴巴地看了一眼我手中的胜利品,将他胖嘟嘟的腮帮子抽了几抽,将嘴一撇,张开了大嘴巴呜呜地哭了起来。

      王建志的哭声开始压得很低,但过了一会儿便逐渐提高了音量。再后来,他的哭声便化作一种有节奏且富于韵律的歌唱了。就像大街上那位经常来卖馒头的小贩,一边慢慢推了车子,一边扯了嗓子在悠悠地吆喝:“馍~馍~了(liao)~”

      “噢~噢~噢(e)~~”王建志哭道。

      我们都非常喜欢他那卖馍馍一样的哭声。

      王建志——再来一段!”于是,我们一齐大声地冲他喊道。

      不过,王建志是个很大度的人,他根本就不会因了馍干儿风波而对我产生仇恨。相反,他却一直和我玩得很投缘:我们经常一块儿在四面透风的教室里捉迷藏,一块儿到别人家的屋檐下去掏光屁股的小麻雀,一块儿到生产队的果园里去偷酸溜溜的青苹果......许多个日子,我们都在欢乐中放肆地过。

       我怀念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。

      转眼又到了冬天。我的学习成绩仍一蹋糊涂,不过,我的班长却当得很是有声有色。那些寒冷而漫长的冬日,我每天都很早起了床,哈着手,一溜小跑地到了学校,并很快将早到的同学们整好队形,然后吹起哨子,领着这支“先遣队”纷纷哆嗦着走出了学校。

       “大懒汉——起床啊!”一走上大街,我便大声地喊道。

      “起床啊——大懒汉!”同学们跟着喊道。

      于是,整个殿南村便回荡起了我们嘹亮如大公鸡啼鸣一样的口号声:“起床啊——大懒汉!”

      来回一遭,便有许多大人哗啦哗啦地打开自家大门,慢慢将乱蓬蓬的脑袋探出来:“去去,喊啥喊?叫丧哪!”

      他们嚷他们的,我们照样喊我们的。等到太阳露头,我们的队伍便由先前的七八个人而扩充到了二十多个人了。

      这样坚持了两个星期,曹老师的记事本上便列出了一长串的懒汉名单。

      “嗤,”曹老师划着一根火柴,凑到嘴巴上点着自裹的纸烟,然后用被烟草熏得黄黄的食指一指上面,我看到我的同桌王建志被排到了“冠军”的位置上:“这些同学,都是天天不肯起早的。就是你们排着队喊,他们也不起来。特别是这个王建志——纯粹第一号大懒蛋!”

      为了彻底抹掉记事本上那一长串的名单,我便主动肩负起了一项新的使命:亲自逐家挨户地去催“大懒汉”们起床。

      第二天,我率先拜访了“第一号懒蛋”王建志的家。

      王建志家在大东头一条深胡同里。“王建志!”我站在大门外喊了一声。没有动静。我便使出浑身力气,抬开了他家那扇笨重的木栅门。

     “王建志!”我站在院子里大声喊道。

      一只雄赳赳地正在院子里 “漫步”的大公鸡,这时突然回过头来,抖了一下头顶肉嘟嘟的大红冠,竖起脖子上长长的雪白的羽毛,瞪着一双滴溜溜的小眼睛,警惕而不怀好意地盯着我。

      “呵——”我听见王建志的母亲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,“谁呀?半夜三更的,喊俺建志干啥?”

      “都快六点了,该、该上早操了。”我怯怯地打量了一下充满敌意的“大红冠”,嘴皮哆嗦道。

      “呵——”王建志的母亲又打了一个呵欠:“是均儿啊,那,你等会儿。建志,宝贝儿,俺的肉疙瘩,该起来喽!”

      我听见王建志低声哼唧了一句。“咋不起?你能让人家班长老等啊!”我听见王建志的母亲窸窸窣窣了一会儿,屋里亮起了煤油灯。“俺尿尿!”突然,我听见王建志大声嚷道。

      一会儿,门开了,我看见王建志的母亲穿着红绒裤急火火地抱了王建志出来:“均儿,赶紧闪开!”

      我吓了一跳,连忙躲开,连那只大公鸡也叫了一声,扑扑地跃到一边去了。

      王建志的母亲在门边缓缓蹲下来,嘴里不住地嘟囔着:“俺的心肝儿,不急不急,慢慢尿......”

      我看见一股小水银柱向空中划了一条长长的弧线,哗哗地落在我的脚下,激起一股薄薄的尘雾,溅到了我的新棉鞋上......

     “你咋还让你娘把尿呀?”上学的路上,我禁不住好奇地问王建志。“俺,俺本来要自己尿的,”他倏然红了脸,“是,是俺娘硬要把的......"”

      我嘻嘻笑起来,王建志也跟着笑。

      “看,”他从鼓鼓囊囊的书包里拿出一大把焦黄的玉蜀黍馍干儿,“给你,这

些都是俺给你吃的!”

      从此以后,我就能经常吃到王建志的母亲为他宝贝儿子“制作”的又香又焦的玉蜀黍馍干儿了呢。

      我陶醉在做班长的诸多好处里。不过,不久之后,我的这种优越感即被突然打乱了。那是因为二年级一开始,我的弟弟开始上学了。

      我的调皮而任性的弟弟,在入学伊始便继承了我几乎所有的“传统”:上课时,屁股下面总像被什么东西蛰了似的,老也坐不住。不是东瞅西看,就是经常捂住小肚子:“报告老师,俺要尿尿!”

      我经常从二年级这边——那时的一、二年级合用一个教室——站起来,挥着拳头,冲弟弟喊道:“不准尿尿!”

     “真没劲,”一次放学后,弟弟垂头丧气地对我说,“还比不上在家好玩儿嘞。”“家里有啥好玩儿的?”我问他。“嗯,可以到田里捉蝈蝈儿呀!‘吱吱’‘吱吱’……多好听呀。比老师讲的话,好听多着嘞。”

      我哭笑不得,真拿他没办法。

      弟弟的胡闹,开始仅表现在用火柴燎女生的小辫子、在老师的椅子上滴胶水之类的小事上。后来,他可能觉得仅这些还不能充分展示自己的“才华”,便闹到校外去:他开始逃学了。

     “你二弟又逃学了!”一天中午,第一节一下课,王建志突然慌张地跑来给我说,“刚才,俺看见他背着书包往村西的庄稼地里跑啦!”我犹豫了一下,一咬牙,说算了,跑就让他跑吧。

     “不行,那要耽误好多功课哩。咱还是赶紧把他追回来吧,”王建志一脸着急地说。他伸手一把拉住我,“走,咱去把他追回来!”我迟疑了一下,跟着王建志出了校门。

      我们顺着弟弟跑的方向一直出了村子,穿过绿油油的豆田,向西逶迤追去。

      天气真好。太阳暖洋洋地照在我们身上,白色的小小黄豆花开得正灿,散发出阵阵清香。连小鸟都低低地在空中“散步”,好像在欣赏美景呢......不过,我们顾不了这些,我们必须追上弟弟。

     “——那边!”王建志突然低声冲我道,并用手朝前指了指。

      我看见有一个人正伸头缩脑地躲在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大土堆后面。

     “喂——,二小,俺看见你啦。赶紧过来投降吧!”王建志将两手做喇叭状罩在嘴巴上,气喘吁吁地向弟弟展开了舆论攻势。

      突然,我看见土堆后面飞起了一块拳头般大小的土坷拉。还没等我提醒王建志,那块土坷拉,不偏不倚地投在了两手正做喇叭状的王建志的脑门儿上!

      王建志用两手捂住了脑袋,咧了咧嘴,我想这次他一定会痛得大哭起来了。

      但这一次,我没有听到那卖馍馍一样的哭声。

      我看见王建志飞一般冲过去,伸手揪住了正欲逃窜的弟弟的书包......

      逃学又拿土块投人的弟弟,自然被老师罚了二十篇小字儿,且回到家里又被父亲用绳子捆起来,着实地挨了一顿好揍。

      调皮又捣蛋的弟弟从此安稳了许多。不过,王建志脑门上的疙瘩,却足足“大红大紫”了一个多星期。

      春天来了,春风来了,我在窗前挂起了一串紫色的风铃。风铃随风摇曳,不时发出丁丁当当的响声。丁丁当当的风铃声里,我的思绪如风筝一样缓缓地向远处飞去,飞去。

      呵,我记得你,王建志,你还记得我吗?

      还记得那年冬天为了治好你冻伤的耳朵,我们一起在夜里捉麻雀的事吗?

      听大人们说用活麻雀的脑血能治好冻疮,那些个夜晚,我便常常搬了梯子爬到墙上,将手伸进厚厚的红薯秧子里来回摩挲。

     “叽叽”,我的手掌碰到了一团热乎乎、毛茸茸的东西。

    “又一只,”我回头高兴地低声对下面一手捂着耳朵,一手擎着手电的王建志说,“——又一本《向阳花》!”

      我之所以这样热情地为王建志捉麻雀,除了我想做好事以受到老师的表扬外,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,那就是我想看他的《向阳花》。

      王建志的小木箱子里藏着一大摞《向阳花》(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,那该是当时由河南省海燕出版社出版的一份少年期刊读物)。我用捉来的麻雀向王建志换来了一本又一本《向阳花》。我痴迷地徜徉在《向阳花》向我描绘的世界里:凶残的大灰狼,机智的小红帽;懒惰的大灰熊,勤劳的小蜜蜂......

     后来,王建志的耳朵虽然治好了,而我却在放学后仍旧愿到他家里去。这时候,王建志多半不愿意再拿出他的《向阳花》给我看。

     有一次,我看到王建志正拿着一本崭新的《向阳花》。他打开的那一页画着一长串紫色的小圆柱样的东西,很是好看。“那是啥?”我探过头去好奇地问。“这个叫‘风铃’。听俺表哥说,风一吹,就能发出好听的响声嘞!”他得意地说。

    “给我看看”,我说。“不行,这是俺表哥给俺新卖的,俺还没有看完嘞!”王建志一侧身,护住了《向阳花》。“帮你写小字儿!”我使出了“杀手锏”(以前他经常请我帮他写作业)。王建志摇摇头。“那,再加上帮你做演草儿!”我想了想,提出了更优厚的条件。“不行”,王建志还是坚决地拨楞了拨楞脑袋。

    《向阳花》上的那串风铃实在太可爱了,我忍不住从小木凳子上跳起来,向王建志扑去。

      我们又厮打作了一团。

      结果,王建志的那本新的《向阳花》被我们撕成了两半。

     王建志鼻青脸肿,我的脸上也火辣辣地痛。

    “刘宏均,以后俺要是再搭理你,俺就不是人! ”王建志指着我的鼻子哭道。“小气鬼,以后再跟你玩儿,我就不姓刘! ”我双手叉起腰,向他大声地吼道。“——敢不敢拉钩儿? ”王建志用袖子揩了一下鼻涕,冲我愤愤道。“拉钩儿就拉钩儿! ”我将手中的那另一半《向阳花》掼在了地上,伸出了自己的右手。他将右手小拇指伸出来,狠狠地叨住我的小拇指:“拉钩儿,上吊,一百年,变不了!”

     “拉钩儿,上吊,一百年,变不了!”我也大声道。

      回到学校,我们在小土桌中间用刻笔刀刻出了一条深深的“边界线”。从此,我同我的同桌王建志成了一对仇家。

      我恨王建志,恨他过河拆桥,不借给我《向阳花》。我决定给他点颜色看看。“以后,你们谁也不准再跟王胖子玩儿!”我向班里全体男生发出了“班长令”。

      从此,无论在学校还是在校外,我的对头王建志便成了一个人见人躲的孤家寡人。

      又一年冬天到了。

      下大雪了。纷纷扬扬的雪花里,我和小伙伴们闹嚷嚷着在雪地里堆雪人,打雪仗。偶尔一回头,我突然瞥见有一个身影朝一棵大榆树后面一闪。“是王胖子,”跑在我后面的曹双彬向我低声道,“这个家伙,老是偷偷地跟在咱们后面。 ”我哼了一下鼻子,高高举起令旗——一种用红纸做的三角形小旗子,大声地冲小伙伴们喊道:“同志们,发现敌情啦。咱们集中火力,向大榆树冲啊!”我的“盟友”们纷纷团起雪球,向大榆树冲去。

      一枚拳头大的雪球在“敌人”胸前开了花。.

      又一团雪在他的脸上开了花。

      咚,抱头逃窜的王建志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......

      又一个旧历年到了,我的四奶奶疯了。疯了的四奶奶整天在大街上又说又唱。疯了的四奶奶能好长时间盘腿坐在泥泞的雪地里,准确地抖落出张家长、李家短,而且还能不时地跳起脚来骂人。她的骂大街,引起了街上人们一串又一串的哄笑声。一次,四奶奶在村西头骂了一通,蓦地跳起来向东街走去时,她因踩住了一块不知被谁抛出的冰棱,脚下一滑,而重重地摔在了地上。

     “哈哈......”人们再次发出了大笑。

      笑声里,人群中突然有一个人跑过去,向四奶奶伸出了双手——  

是王建志。

     “傻子!”我呸了一口唾沫。

     “傻子!”小伙伴们也纷纷道。

      丁丁当当......

      风铃声声如诉。

      呵,我记得你,你还记得吗?

      那一年的初春,去城里办事的父亲,终于为我买回了一串风铃。那是一串做工很精致的风铃:六根大拇指粗的金色小圆柱中间,悠悠地悬着一只振翅欲飞的小鸟。只要轻轻一摇,小鸟儿即跳来跃去,不断撞向那一根根小圆柱:丁丁当当......

      同学们纷纷跑到我的桌前来看,我得意地将手中的风铃递给了他们。看着那串风铃在小伙伴们手里递来传去,我用眼角瞥了一下身边的王建志。

      王建志正低头伏在桌子上,一动也不动。

      我心里突然涌出一种说不清的滋味。

      还是那年春天,当柳梢泛出鹅黄的时候,一天,在放学回家的路上,走在我前面的王建志突然回过头道:“哎,我说刘、刘宏均......”

      我吃了一惊,慢慢停了下来。

     “刘宏均,咱们,咱们还是和——好了吧” ,他用低低的声音说道。

      我更加吃惊,疑惑地打量着王建志的脸。

      那是一张显得很苍白的脸。

      他低了头,慢慢从自己鼓鼓的书包里掏出了一摞崭新的《向阳花》:“这都是最新的,是俺用自己攒了一年的零花钱,托俺表哥买的,送给你吧! ”

      我犹豫了一下,望了望一脸诚恳的王建志,慢慢地接过了那摞还散发着油墨香味的《向阳花》。

     南风吹得紧了,吹得柳梢绿了,小草青了,吹得小蜜蜂开始嘤嘤嗡嗡了,小燕子也开始衔泥做巢了......

      南风紧了,三月来了。而我的好朋友王建志却住进县医院了——他患了严重的白血病。

      两年后,他就死了。

      又一年三月,在他去世一周年的这天,我捧出他送我的那套《向阳花》,轻轻地走到了他的小坟前。

      天空,正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。

      我不知自己的泪是怎样流下来的。泪光中,我将自己那串美丽的风铃轻轻地系在了他坟前的小榆树枝上。

     一阵风过,风铃的丁丁当当声在雨中清脆地荡漾开来。

     呵,我愿风铃声声,伴他永不寂寞。

     雨下得更紧了,天地间好像笼了一层薄薄的烟雾。

     春雨霏霏,风铃声声。

 

听岁月深处那遥远的回声

——《往事如歌》浅评

南溪樵子

青春的痕迹

      几年前,在中国作家网上偶然读到清风的《往事如歌》时,不由被文章那娟秀的文笔,那凄美的故事,那时而让人笑、时而让人哭的曲折情节所打动,从此我把它当作美文珍藏起来。今天,重读这篇文章,我仍然抑不住自己的欢笑与泪水,仍然忍不住要把它推荐给自己的朋友们去读一读。

      青春,多么美好的字眼,但它又是多么的短暂,似乎一眨眼,它就从我们的手指间溜走了。宛如一捧金黄的沙,任凭你多么小心翼翼,即使骑飞马去追,它最终都从你的手指间狡黠地逃走了。总是无可挽留。更何况,我们那时候总是那么懵懵懂懂,懵懵懂懂中,任凭它如涓涓东去的楠溪水一般,从自己的生命中匆匆地流去了,永远地消失了。

      那金子般的年少时光,早已一骑绝尘,永远地消逝在岁月的荒漠间。

      只因为我们那时青春年少,自以为时间还很长很长,人生还很远很远。却从来不知道,人生只是一条单行道,走过了,就永远不可以回头。

      时间过得这样快,似乎一眨眼间,岁月就将我推到了不惑之年的路口。流年似水,人生也半。今天,且重读《往事如歌》,在这如夜曲低徊的往事中,撷取青春的一点碎片,再次跟着作者一起回望昨天,一起回望那早已悄悄远去的童年。

童年的味道

      时间对每个人而言,都应有它的味道的。《往事如歌》,一篇属于时间——祭奠青春的文章,让我们处处都能嗅到一种宛如陈坛的幽香。这馥郁,属于童年。属于作者的童年,也属于我们的童年。

      你听那“白白胖胖如一团棉花似的”一年级小学生王建志,他上课偷吃零食被发现后,不但耍起无赖,而且竟然斗起胆来,和班长大打了一架。而且被打败后,竟然将嘴一撇,发出了“噢~噢~噢(e)~~”那卖馒头一样歌唱似的哭嚎;你看他即使和班长打了一架后,仍然不计前嫌地跟班长“一块儿在四面透风的教室里捉迷藏,一块儿到别人家的屋檐下去掏光屁股的小麻雀,一块儿到生产队的果园里去偷酸溜溜的青苹果......”,一起满是放肆其乐陶陶的玩耍;你再看已经小学生的王建志,还被他的母亲把尿。且被母亲把尿时,“一股小水银柱向空中划了一条长长的弧线”,哗哗地落在班长刘宏均的脚下,“激起一股薄薄的尘雾”......这些轻盈的文字中,无不洋溢着童年的无邪与快乐。而再看看“我”那位极其厌恶读书,而采取各种措施施展自己“才华”的弟弟,在逃学被包围时,竟然向敌人投掷土坷垃,将对自己一片好心的王建志的脑门儿投出了一个大疙瘩,而且还让它“足足‘大红大紫’了一个多星期”......这些活泼的文字,在让我们忍俊不禁中,一定会像块有强引力的磁石,“引诱”着你我陷入对自己童年的无限遐想。

     “我”调皮捣蛋的弟弟身上、天真善良的王建志身上,多多少少,都让我们仿佛看到了自己那早已远逝的童年的影子,不是吗?

人性的温暖

      风铃声声,在作者这如小夜曲低徊般对往事的回忆中,我于阵阵不自已的欢笑与泪水中,更能感到一份久违的纯真。

      记得几年前,某省的高考作文曾经出了一道关于“童心”的作文题,明白其要旨的读者,如果细读《往事如歌》,将会很容易发现若将本文放置在那年高考,将是一篇何等切题的文章。时下,在“经济”大道上飞奔的中国人,当我们午夜梦回,扪心自问,开始追寻我们遗失的那份童真的时候,小说《往事如歌》,或许早已经给出了答案。

       文中的王建志,在性格上有着许多缺点:先是在“馍干儿风波”中因课堂违纪而赖账、而与班长大打一架;接着又经常赖床而不肯早起上学,成了“童鞋”中“第一号大懒蛋”;后来又过河拆桥,不再给帮助自己治好冻伤耳朵的好朋友看《向阳花》。这些,不难让我们看到,他身上既有些熊孩子的戆直与矫情,也有些小皇帝式的懒惰与颟顸,更有些小市民的吝啬和势力等诸多缺点。

      但是,这些缺点都不能掩盖其性格另一面那耀眼的光芒:

     “馍干儿风波”中,虽大吃了班长的苦头,却依旧同对方黏窝窝似的玩在了一起;班长身患严重“厌学症”、不断制造“恐怖事件”的弟弟,再一次旷课时,连令为此头痛不已的哥哥都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而王建志却非要拉着班长去“追逃”。即使被逃课的弟弟投中了脑门,他仍然“飞一般冲过去,伸手揪住了正欲逃窜的弟弟的书包......”;

      过年时,换了严重智障的“四奶奶”被人恶意戏弄而摔倒。当大街上几乎所有村民对此不但漠视不顾反而哈哈大笑时,王建志却跑过去向四奶奶伸出了援手......这些,无不彰显着他性格极其大度、善良与正义的一面。

      在我们的心灵像低温下的海洋,逐渐趋于硬化的时候,王建志仍然保持着自己的那份纯真。而且,这份纯真,还如寒冬里的一缕阳光一样,顽强地照耀着皑皑冰雪:

      因“向阳花”事件而与好朋友发誓“决裂”,受到曾经的好朋友“公权私用”,动用手中一切权力严厉制裁自己,使自己成为“人见人躲的孤家寡人”,甚至在雪地里又受到班长一伙恶意欺负等等的王建志,其小小的心灵该忍受着怎样的痛苦。

      但是,这些,在他的心里都没有凝结成仇恨的种子。在自己身患重病(白血病)而住院的前夕,他毅然拦住“仇人”,将自己攒了一年零花钱买到的心爱的《向阳花》,诚恳地送给了对方。而一度被仇恨蒙蔽了心智的班长,面对对方递来的那一摞散着油墨清香的《向阳花》,也勇敢地选择了和解......

      你看,袅袅而来的春风里,厚厚的冰雪已开始渐渐融化。

      每读到这里,我总是忍不住自己的泪水。

      我会记得你,王建志。

      不管我们走多远。

 

2015年暮春于楠溪江畔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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